通知公告

关于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时间:2009-06-16浏览:65

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09]54号文件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师今年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1、2009年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
    2、2009年以前进校、因故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各类人员。
    3、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报名参加。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4、参加培训的教师须交二寸彩色免冠近照二张,并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5、参加培训的教师需缴纳考试费80元,教材费90元,补考每门课程20元。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今年高校岗前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除此以外,根据我省高校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特点,开设《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以及必要的专题讲座、典型报告;组织教学观摩,聘请教学理论和实践水平较高的教师进行课堂示范教学,以促进青年教师拓宽思路,增长知识,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方法。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学习要求
    1、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是国家的一贯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新上岗人员要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岗前培训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期间,尽可能不安排其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以保证学习时间。个人如确有特殊困难需提前报单位领导批准和人事处师资科审批。
    2、学习结束,省教育厅将组织统一考试。为了促进高校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效果,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其中,结业考试占70%,平时成绩占30%,但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修、补考,同时延期转正定级。学校将加强培训管理,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并考虑将教师的岗位培训与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挂钩。
    3、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制度。实行班主任制和点名(签到)制度。为保证培训质量,学员累计病、事假超过3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纳入下一年度补修。
    4、岗前培训结束后,每人撰写一份《学习与思想小结》。
    四、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授课时间、地点由人事处于2009年9月统一通知。
    五、报名程序
    1、请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到所在学院报名、缴纳费用。
    2、请各学院行政办公室统一填写《安徽省高校岗前培训报名表》(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源下载”区下载)。并于6月26日以学院为单位到人事处师资科报名、缴费。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教材由人事处统一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175976;电子邮箱:acmap@163.com
 
 
                                        8040威尼斯人事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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