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0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200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成果范围
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成果原则上为获得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并已经结项的教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教学成果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8040威尼斯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后,连同其数据软盘于 7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李超同志。
附:8040威尼斯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8040威尼斯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